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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发展中心(二期)结算审计(二审)

公开招标 2026-06-30

代理机构: 江西丰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 景德镇市城开投金岭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日期: 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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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公告
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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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2026-06-30

变更内容

景德镇发展中心(二期)结算审计(二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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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公告五、采购公告发布媒介:

发布媒介: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景德镇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s://jdzszbtb.etra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现更正为五、采购公告发布媒介:

发布媒介:景德镇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jdz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二、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线上开评标,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景德镇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并于截止时间之前登入网上开标大厅,现场开标后进行投标文件线上解密,解密时长为30分钟,未于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单位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单位。

为规范本项目采购交易流程,保障平台有序运行,现将景德镇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收费标准明细公示如下:

1)报名阶段的平台使用费

1、项目金额0-50万元(不含),按照50元/供应商收取;

2、项目金额50(含)-100万元(不含),按照100元/供应商收取;

3、项目金额100(含)-200万元(不含),按照200元/供应商收取;

4、项目金额200万元(含)以上,按照300元/供应商收取。

2)成交后的平台技术服务费

1、单笔交易金额0-10万元(含),按照成交金额的0.4%向中标企业收取;

2、单笔交易金额10-50万元(不含),按照成交金额的0.6%向中标企业收取;

3、单笔交易50万元(含)及以上,按照成交金额的0.8%向中标企业收取(封顶1万元)。

本次公示的景德镇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报名阶段平台使用费与成交后平台技术服务费,均为平台运营及技术服务相关费用,与采购代理机构收取的招标代理费分属不同费用类型,二者计费依据、收取主体、用途均不相同,互不关联。

 

给各投标单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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