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办公用品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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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办公用品采购项目,因参与投标的供应商纳税主体不同,适用增值税率存在差异,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现对招标文件内容中报价及评审规则做如下澄清:
一、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评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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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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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审方法 |
评审方法 |
þ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
现澄清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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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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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审方法 |
评审方法 |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供应商报统一折扣率(含税),评审时采用折后不含税最低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具体规则如下: 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同时填报折扣率(含税)及适用增值税税率(两者缺一不可,未按要求填报的,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 2.比价规则:评审时,以不含税总价作为比价基础:不含税总价 = 项目总预算×折扣率÷(1 + 增值税税率); 3.评审小组按折后不含税总价由低到高排序,折后不含税总价最低者推荐为成交供应商。 |
二、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评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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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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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供应商并列时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的规则 |
þ评审小组抽签决定 ¨采购人抽签决定 |
现澄清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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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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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供应商并列时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的规则 |
若折后不含税总价相同,则折扣率(含税)较低者优先;如仍相同,由评审小组抽签决定。 |
三、响应文件中响应函增加“(其中,增值税税率为 )”字段。供应商须按本通知附件《响应文件格式(修订版)》编制响应文件。
四、其他内容不变。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修订版)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3日
